大概是在一百米左右,防洪大坝两边是不允需种庄稼的,因为太近了如果大坝加高加宽都是不利的,一百米以外是不影响加高加宽作业的。
一般的大型堤坝200米范围内都不能够有建筑。
解析:
根据我国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以及工程类的规模要求,一般的大型堤坝200米范围内都不能够有建筑。主要是为了保障,堤坝附近居民的生命安全,所以堤坝200米范围内是不允许建造房屋的。这其中的科学依据是当涨水或者是堤坝破裂时,200米的范围可以给居住在附近的人足够的逃离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尽量减少对周围房屋的破坏,如果堤坝的水位达到警戒线位置,就应该及时做好撤离的准备。人与自然想要和谐的相处,就应该保持好适当的距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洪涝、干旱、台风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防汛防旱防风活动,是指对暴雨、洪水、干旱、台风等因素引发的灾害的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防汛防旱防风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政府主导、统一领导、公众参与,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机制,提高防汛防旱防风指挥的信息化水平,将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或者本行业的防汛防旱防风知识宣传和技能普及、预案制定、应急演练、险情排查和处理、灾情险情报告、组织人员转移等防汛防旱防风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