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私自挖掘、开采国家矿产资源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偷挖、未经批准的采掘、非法出售国家矿产资源等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具体的处理方式和处罚标准会根据不同情况和地区而异,一般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刑事拘留等。
因此,在进行矿产资源开发、采掘等活动前,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和审批,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1. 盗窃罪:盗取国家矿产资源属于盗窃行为,可能会被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2. 走私罪:私自开采国家矿产资源并出售,涉嫌走私犯罪,可能会被追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
3. 破坏财物罪: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并破坏环境、设施等,可能会被追究破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
4. 违法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罪: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并大量产生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储存、运输、处置,可能会被追究违法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罪的刑事责任。
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侵犯的是国家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主管是故意犯罪,为了获取矿产非法牟利。 非法采矿行为包括无证采矿的行为、擅自在未批准矿区采矿的行为、擅自开采保护矿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