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涵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对于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进行补助。
具体的补助比例会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伊春市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包括特检、特治费),累计个人账户支付金额超过6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部分,在职人员补助50%,退休人员补助55%。
60%。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5、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7.5%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 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费之和的2%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