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件
一、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
二、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1.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1884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84元。
2.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869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173.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8.69元。
三、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20.8元 。
四、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77元
社保缴费基数是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就是我们根据这个基数的一定比例来缴纳社保。社保的缴纳基数应该是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注意,这里的工资包括了所有的收入:奖金、绩效、津贴、补贴等等。
社保扣款不成功不需要写会计分录。 扣款成功后写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计提社保费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贷: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