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纯收入”的区别是:
1.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指收入分配的概念,农村居民的“纯收入”指的是农村居民当年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
2.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由农民生产活动的净收益和再分配净收益构成,也是通过总收入计算得到,而农村居民的“纯收入”是指相应地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自的要求不同:
1.制度实施时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
2.参保条件:新农保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参加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特殊人群的政府补贴新农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颁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4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若申请参保人无法填写,可由村委会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村委会协办员将参保登记资料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县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建立参保关系。
参保缴费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必须在每年10月30日之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社会养老保险费。
村委会牵头,通知对象确定统一时间地点,县经办机构会同乡劳动保障事务所、金融机构,组织人员逐村委会收取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也可通过指定的金融服务网点柜面现金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