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表决权是指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股东可以通过表决了解和影响公司的决策。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东将根据其股权比例获得相应的表决权,股东可以通过表决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在重要的事项上投票表决,以便对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督。
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股东可以投票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章程、董事会组成、董事会解散、董事会选任、公司资产处分等。
根据《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时,基础发行数量应不少于发行总数的 10%。即所谓“一成规定”,也就是发行总数的 10%需要以现金方式认购。
同时,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可转债或其他债务工具形式发行的融资,没有比例限制,但需执行发审委和证监会审批程序。此外,在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时,若公司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则优先向股权激励对象配售不超过这一比例的新股份。
注册制试点下,上交所负责科创企业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对股票发行进行注册。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上交所申报。上交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