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失业人员领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一定步骤进行。
首先,如果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要支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生活费用,那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户口簿。
结婚证。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由缴存单位或公积金托管单位住房公积金联络员到四川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提取手续。
另外,一般来说,在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尽快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提取申请书。
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首套房的首付款收据及购房合同。
请注意,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四川省失业保险是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就可以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的相关待遇。具体来说,劳动者每个单位每个月需缴纳少于本省规定的平均工资10%的失业保险费,缴纳时间要求连续一年以上,即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的相应服务和保障。此外,如果劳动者因企业破产、倒闭等原因失去工作,就可以向当地的失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获得一定的失业保障。
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