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
医疗保险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医保断缴会导致以下后果:
1.失去医疗保障,无法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和住院待遇;
3.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可能影响贷款、信用卡等申请;
4.错过参加医保期限,可能需要重新缴纳较高的滞纳金;
5.在就业单位可能面临处罚或解雇。因此,保持医保缴纳的连续性非常重要,确保自身和家人的医疗保障。
只要补缴即可。
自续交的方式一般是到医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去办理自缴的手续,具体的操作方式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从原单位辞职,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保费,决定权在您自己。
如果养老保险不补缴,其中断的前后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如果医疗保险不补缴,缴费年限将不能合并计算,而是要从重新缴费的时候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