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到期前需要提前15天更换。
原因是根据我国的规定,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到期前15天内应该去公安机关重新办理身份证。
这样可以保证在身份证过期后仍能正常使用身份证办理各种证件和业务。
如果超出15天之后还未更换身份证,可能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
此外,提前更换身份证也可以减少一些突发情况的影响,比如如果突然需要办理某些紧急事项时,如果身份证已过期而还未更换,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身份证到期前15天内更换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也是我们作为公民应该遵守的规定。
提前2到3个月都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法律要求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申领,只规定了上限,没有规定下限。如果公安机关不给办,就说原身份证已丢失,重新办理一张即可。
身份证到期换新的,最早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
具体如下:
1、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
2、身份证有效期是指身份证从发证时间到使用期限结束的这段时间。公民身份证根据办理时不同年龄段,有效时长也不同,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身份证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1、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2、须提供的材料户口簿、经省公安厅二代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
3、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补领新证的,需交纳工本费40元。遗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
4、申请人在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60日后,凭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
5、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上述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