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能动反映的基本特点是是摹写性(反映性)、创造性。
认识是主体收集客体知识的主动行为,是认识意识的表现形式。
主体是有生命的物体,是行为的主导者和实行者。
生物主体具有行为的需要和行为的能力,行为是生物主体的日常生活方式。
能动反映论是指在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础上,即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还认为人的认识不是消极地、被动的反映客观世界,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积极地、能动地反映客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