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开支包括的内容:《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的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会议费属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管理费用的简介如下: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会计科目的简介如下:会计科目,是指为了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就有必要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照其不同的特点和经济管理要求进行科学的分类,并事先确定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规定其核算内容。
这种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纳税人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以差旅费、会议费的税前扣除不用报税务机关审批,但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而纳税人无法提供的,将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