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制度:学费为66000元。
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22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奖学金制度: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法律硕士研究生自第二学年起可以申请学校奖励和法学院接受社会资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参考标准为: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每年207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171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13500元。
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每年172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136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10000元。
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
理念是: “兼容并包”、“学术自由”。
蔡元培提出“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的办学理念,对北京大学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聘请各种不同政治倾向和学派的著名学者,在学术上各抒己见、自由探讨,出现了生机勃勃的校园学术氛围,为北大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得天下英才而育之”一直是北京大学的办学理念。
1898年,鲁迅先生为北大设计了这个简洁古朴的徽章,就一直沿用至今。
校徽是"北大"两个篆字的上下排列,其中"北"字构成背对背的两个侧立的人像,而"大"字构成了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像。
这个校徽体现了北大人的办学理念。
对它的含义的理解,一种解释是: "大"字的人形是大学的教员和职工,而上面的"北"字相对的两个人形,是学生,校徽表现了学校员工当为学生服务这个观点。
还有一种说法是,下面的大字是北大人,而上面的"北"字就是中华民族,校徽的象征意义就是:北大人当肩负开启民智的重大使命。
以父母为榜样,贵在坚持。
一位培养出北大儿子的父亲是这么说的:“天赋是小概率事件,如果一个人玩玩就能学有所成,那就属于小概率事件的范畴。但相比于玩玩就能学好的孩子,原本就有天赋但是因为从小没有重视培养,最终不成器的孩子反而更多,所以切不可以因为有天赋而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