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署是指为行政机关所设的机构建筑,主要用于行政管理、行政执行和处理公共事务等。在中国古代,府署一般是指官署、官厅或府院等地方,是政府对民众进行行政管理、司法审判和文书存档的重要场所。
在现代社会,府署则一般被用来指代行政机关的办公大楼或办公场所。在这里,政府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府署是政府展现形象和行政能力的重要窗口,也是政府管理能力和政策执行效果的体现。
府署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办公场所,也称为府衙、知府衙门等。在明清时期,府是地方行政区划的一个级别,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或地区。府的行政长官称为知府,负责管理本府的行政、司法、财政等事务。
府署通常由大堂、二堂、三堂、四堂等建筑组成,是知府及其下属官员办公、审判案件、接待宾客等的场所。府署还设有监狱、仓库、马厩等附属设施。
府署,又名府衙,是府一级的衙门。
宋吴自牧 《梦粱录·立春》:“ 临安府进春牛于禁庭,立春前一日,以镇鼓锣吹妓乐迎春牛往府衙前迎春馆内。”《新编五代史平话·周史上》:“取了郭威招状,解赴潞州 府衙去听候结断。”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经三》:“余亦数至府衙,即相留竟日,所谈皆学业,不及公事。” 府即是旧时官吏办公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