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败诉
因为在借款过程中,担保人必须清楚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担保人不知情,就无法起到担保的作用,从而导致借款人违约,最终败诉。
同时,应该注意到,担保人在担保时一定要三思而行,确保自己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以免出现类似的问题。
所以,在借新还旧时,担保人一定要知情同意,从而确保担保的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
借新还旧担保责任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免除。
首先,可以与债权人达成协议,重新制定还款方式和时间,尽量避免欠债。
其次,可以通过提供其他担保措施来替代原来的担保责任,比如提供抵押物或者第三方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