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属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国旗护卫队执行。
国旗护卫队一般指天安门国旗护卫队,是天安门广场上每天从事升降国旗工作和升旗台警卫工作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
天安门国旗护卫队的前身为武警天安门国旗班,从1982年12月28日接替中国人民解放军卫戍区部队,正式担负天安门广场升降国旗和国旗哨位守卫任务。
199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与天安门国旗班国旗卫士荣誉称号。
1991年5月1日,国旗班扩编为武警天安门国旗护卫队。
国旗护卫队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以展现当代大学生团结进取,积极的精神风貌为目标。
经党中央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由人民解放军担负国旗护卫和礼炮鸣放任务。
武警国旗护卫队完成使命,将成为历史。
武警天安门国旗护卫队的番号将取消,转隶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