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总督能管巡抚。
1.总督,是中国明时期设立的地方军政大员。
在名义上不是地方官,是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质。
此外还有专管某项政务的总督,如河道总督、漕运总督。
巡抚,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
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
2.巡抚,初期仅为督理税粮 ,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来也执掌军事。
明代,巡抚虽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但因出抚地方,节制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
同时,巡抚每年要赴京师议事,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统辖权的加强。
依此,总督官阶一般高于巡抚,如果在特殊时期如匪乱、剿倭等可以节制数省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