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农村职工是可以选择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根据法律规定,为农村户籍的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并不是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的做法。
但是,如果企业合法运营并且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地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员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或举报。
一般情况下,厦门公积金不能在漳州使用。公积金属于地方性福利制度,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和制度。虽然厦门和漳州都是福建省的城市,但是不同城市的公积金是独立的,无法互相使用。
如果你从厦门转去漳州工作,通常需要将之前在厦门交的公积金转移至漳州的公积金账户。具体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可以向漳州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