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积金一般在入职时就会开始交纳。一般来说,员工的公积金由员工自己和单位共同交纳,缴纳比例是12%。员工和单位以此缴纳的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退休等方面的用途。同时,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规定的程序在一定条件下提取部分或者全部公积金。因此,建议入职后尽早了解自己的公积金情况,并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的操作。
一般情况下,潍坊市公积金是入职完成后的次月起开始缴纳,如果您在本月的15号之前完成入职手续,那么下月就能开始缴纳公积金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入职后第二个月开始缴纳公积金,也需要缴纳上个月的部分,因此入职后要及时办理公积金账户,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件。公积金是个人的重要财产,及早缴纳有益无害。
1.
具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
2.
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足半年的需补缴二年公积金;
3.
购买的自住住房符合国家和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满足第二部分的要求);
4.
所购房首付款达到国家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