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种警察学院,简称特警学院,最初组建于1982年7月22日,当时被称作为公安部警字第722特种部队,也称反劫机特种警察部队,2000年5月,经中央军委批准,更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种警察学院。
中国特警部队组建24年来,官兵们多次参加全国和公安、武警系统的散打、拳击比赛,共夺得42次冠亚军。
1988年,首次组队参加在奥地利举行的世界反恐怖特警部队竞技比赛,5名参赛队员不畏强手,敢打敢拼,在17个国家的29支代表队中,夺得团体第七名,1993年、1995年,中国特警两次组队参加世界警察体育五项赛,蝉联两届团体冠军。
先后多次担负反劫机战备任务,多次赴机场执行特种任务,多次参加追捕逃犯、遣返外逃人员,多次担负外国首脑来华访问及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的警卫,并参加了国庆35、40、50周年庆典的安全保卫工作。
1.公安特警属于公务员,一般只在公安内部和刚刚复职的军人中选拔,但也会从社会中选拔,无论是哪种方式报名,都需通过笔试和面试来选拔,最后择优录取;
2.必须为自愿投身于公安特警事业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退伍战士又或是公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
3.国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须在25周岁一下,裸眼视力须
5.0以上,男性身高须170CM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60CM以上;
4.身体条件要达到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符合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以及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5.具有教育厅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退役军人须有5年以上的军龄已经拥有大专及以上的警察类专业,须有2年以上军龄;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习惯,无不良记录并且拥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
性质:1、中国特警即公安特警,为了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05年,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四个直辖市,22个省会,5个自治区首府,5个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组建公安特警队。
2、公安特警是一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动队伍,是公安机关处突防暴的专门力量,在应对、处置各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重大紧急治安事件中发挥着其他警种无法替代的作用。
3、特种警察通常都接受过半军事化的训练,使用的武器及装备比一般单位先进以及重型。
常见的装备有冲锋枪、卡宾枪、机关枪、狙击步枪、霰弹枪、防弹衣、防弹头盔、催泪弹、烟雾弹、闪光弹及破门装备等。
特点: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