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的公民,申领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
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
2.市县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3.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