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单位八大员:施工员: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质量员: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安全员:从事施工安全策划、检查、监督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标准员: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材料员:从事施工材料的计划、采购、检查、统计、核算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机械员:从事施工机械的计划、安全使用监督检查、成本统计及核算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劳务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劳务管理计划、劳务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劳动合同与工资管理、劳务纠纷处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资料员:从事施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移交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2.施工单位的岗位有: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防护员,试验员,材料检测员,技术主管,项目副经理,各部门部长等。
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全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免试科目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