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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开除工龄最新规定
时间:2025-05-12 06:39:14
答案

1.除名职工如果没有在缴费年限中缴费,其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依然存在,不得否定,不得取消。因为“除名”是企业对违纪职工采取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手段,并不是企业对犯错、犯罪职工的开除公职处分,党和国家的政策一向是认真对待、泾渭分明。

2,如果除名职工没有在缴费年限(重新就业时间)内缴费,其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领取养老金之前,建议其补足规定的缴费年限。

职工补缴核定和职工补欠核定区别
答案

职工补缴核定和职工补欠核定都是常用的单位核定缴费方式区别主要是根据单位产生欠费方式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核定方式,具体区别如下:

(一)职工补缴核定一般是因为单位有新入职人员,需要进行参保缴费,而该职工本次参保时间早于单位的最大缴费期,所以需要对该职工进行补缴核定。

(二) 职工补欠核定是因为原来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生成过欠费,需要重新对该欠费进行核定生成缴费单。

(三)我们还经常见到正常应缴核定,指单位按期整体核定缴费。

职工被开除视同工龄怎么认定
答案

继续认定。这种情况下,该职工虽然被开除,但不是被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社保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原被认定的视同缴费工龄,不能废止,应该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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