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做减法,想加法。利用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关系,用加法来思考。如,12-8,想8+( )=12。
方法二:破十法。如 13-7用“破十法”可以这样想:10-7+3=6。
方法三:连减法(平时法),如13-7用‘连减法’可以这样想:13-3-4=6,也就是把7分成3和4。减法的分解法就是这样做的。
减法是一个古老的数学概念,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明。然而,具体发明者难以确定。
在古代,人们使用各种符号来表示减法。例如,在古埃及,人们使用一个倒置的加号“+”,表示减少或减去。在古希腊,数学家使用一个横杠“-”表示减法。在中世纪,欧洲数学家开始使用“V”形符号表示减法。
此外,一些数学家也对减法的发明做出了贡献。德国数学家维德曼在15世纪写了一本《商业速算法》的书,书中介绍了他发明的“V”形符号表示减法。同时,法国数学家许凯在1484年写成的《算术三篇》中也使用了类似的符号表示减法。
因此,虽然具体发明者难以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许多古代数学家都对减法的符号表示做出了贡献。
减法的运算性质主要有以下几条:
(1)在无括号的加减混合或连减的算式中,改变运算顺序,结果不变。
例如:70+20-30=70-30+20
100-40-30=100-30-40
一般地,a+b-c=a-c+b(a≥c)
a-b-c=a-c-b
(2)一个数加上两个数的差,等于这个数加上差里的被减数,再减去差里的减数。(简称数加差的性质)
例如:72+(28-9)=72+28-9
65+(55-38)=65+55-38
一般地,a+(b-c)=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