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政府规定,地方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具体领取次数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月平均缴费工资确定,通常是每月领取一次,直至享受到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领取完毕。此外,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部分领取。总的来说,养老金的领取次数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来确定的,每个人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根据东莞市养老保险政策规定,退休人员可以领取养老金,每年领取12次,即每月一次。领取次数为12次,每次领取一月份的养老金。退休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每月领取或者一次性领取一年的养老金。此外,根据政策的具体规定,退休人员还可以在每年的12月份领取一次年终奖。因此,退休人员在东莞地区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次数为12次,加上一次年终奖,共计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