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是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性规定、医学伦理学原则以及明确的鉴定标准进行的。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参考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劳动能力鉴定需遵循国家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等。这些法规明确了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程序和要求。
2. 医学伦理学原则: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需遵循医学伦理学原则,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公平和严谨。
3.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通常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程度的劳动能力丧失。这些标准通常包括: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完全性混合性失语、智能障碍(IQ测试45)等。
4. 工伤认定书和诊断证明: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工伤人员应提供工伤认定书;患职业病人员应提供有职业病诊断权的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材料。
5.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在接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的书面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需审核其身份及提供的病历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6.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材料审核,对于材料不完整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材料收齐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会选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之后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伤情及医疗诊断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并作《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
总之,劳动能力鉴定是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性规定、医学伦理学原则以及明确的鉴定标准进行的。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遵循这些规定和标准,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准确。
是专家评的。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当事人利益重大,因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是的,一般是病情稳定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