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依法与街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在社区工作期间,可以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该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和在社区工作年限等确定,设有年度考核绩效奖。
3. 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
另外,社区工作者在宣传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的同时,还要努力办好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调解好民事纠纷,促进居民内部的团结友爱、互助。此外,社区工作者还要服从接受街道或开发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如果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查阅国家或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和政策。
居民委员会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以100到7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到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