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照片:提供半年内与护照上照片不一样的彩色白底2寸近照1张,若是同新发护照相同的照片可以使用;
4.身份证:清晰复印件,正反面都清晰复印于一张A4白纸上;
5.存款证明:签证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存期开户6个月以上,5万元以上;或者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书原件,5万元以上;夫妻共有财产可用结婚证或户口簿补充,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房产证明:房产证复印件,上海70平方以上,其他省市100平方以上;夫妻共有财产可用结婚证或户口簿补充,需提供复印件;
7.车产证明:个人私家车车辆登记证或车辆行驶证,需提供复印件;夫妻共有财产可用结婚证或户口簿补充,需提供复印件;
8.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护照原件,至少6个月以上有效期,老护照必须提供,首页复印件1份。
2.2寸白底彩照2张。
3.个人简历。
4.签证申请表。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户口本复印件,需要整本。
7.个人财产证明,至少2种材料。
以下材料任选之一:
1.近6个月信用卡使用记录,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
2.显示近6个月存、取款记录的存折复印件。
3.在职证明信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以下材料任选之一:
2.房产证复印件。
3.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
1、项目立项审批流程是:
(1)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建设用地所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土地使用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受理土地使用申请;
(3)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土地使用申请后,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报告;
(4)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编制的有关报告材料,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请示;
(5)土地使用申报材料应当按照程序逐级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