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规定,党员的组织关系可以转会村里的,只有以下四种情况:
1,从部队回来的复员退伍军人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2,高等院校的毕业生暂时未找到稳定工作的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3,长期在外经商务工并在外地入党的本村农民在彻底停业熄工回村时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4,曾经在乡镇的直属基层单位(例如土地所、环卫站)或是部门(例如经管站、文化站、计生办等)工作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迁移到工作单位的本村农民,由于工作单位改制、解散或是被辞退等原因本人现已不在原单位工作而回村的,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党员香港永居证后组织关系应按照有关规定转移或注销。
因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内有关规定,党员在加入党组织后应该在组织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安排的活动。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离开组织所在地,应及时向组织汇报情况,如果需要长期离开,则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转移或注销党组织关系。
对于香港永居证持有者,也应该按照这个规定,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或注销的手续。
具体办法可以通过向党组织咨询或者向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