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15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电话。
1999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2.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易于广大消费者视觉识别,强化记忆和传达形式,扩大12315的社会影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工作的统一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