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子女错过报名怎么办家长要做的是携带劳动合同、居住证等必须的证明及身份信息,到各区教育局咨询入学名额的具体情况可以重新报名上学,但是该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
2、符合居住地的转学籍入学条件,并且对口学校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转学籍在居住地就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1.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六条规定:城区小学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2.根据《渝北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凭户口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流动人口居住证、租房合同、一份书面申请、学籍证明(转学)即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并办理入学手续。
以下为九龙坡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招生办法: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公平公正入学,我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尽力解决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空余学位安排满额后,我区将没有条件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接收对象,分为“购房入学”和“积分入学”两种类型。
1. 购房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一)且连续居住满1年。
所需印证材料: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本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居住证;入学儿童户口簿、免疫接种卡;
2. 积分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办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满1年。
所需印证材料: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在九龙坡区缴纳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入学儿童户口簿、免疫接种卡。
接收顺序,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区教委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后,首先接收购房入学类适龄儿童,若仍有空余学位,再根据空余学位数安排积分入学类适龄儿童入学。
1.购房入学:各学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购房时间先后进行电脑排序,并在九龙教育政务网向社会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2.积分入学:积分计算办法,排序及录取方法。
各学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进行电脑排序,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录取,并在九龙教育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接受监督。
1 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当地医保来享受医疗保障。
2 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当地医保的原因是为了在工作地方享受医疗保障,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伤病情况。
3 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参加当地医保:首先,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和要求;其次,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工作合同等;然后,前往当地社保局或医保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最后,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并享受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