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含有子女孝顺内容但实际是假的并不能有效。
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作出的最后意思表示,其目的是为了授予财产权利、义务并依法传承财产给合法继承人,而不是为了体现立遗嘱人的个人喜好或表达某种虚假情感。
如果自书遗嘱含有子女孝顺内容但实际是假的,其合法性将会被质疑,存在被撤销或被判定为无效的风险。
此外,立遗嘱人所授予的财产权利、义务等,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产生法律纠纷。
因此,自书遗嘱应该真实、明确,并且依法有效,以保障立遗嘱人的意愿得到尊重和实现。
自书遗嘱不能直接在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自书遗嘱需要经过公证才可以作为有效遗嘱,而房屋过户则需要经过继承公证程序,包括继承人确认、遗产分割、遗嘱公证等环节。
因此,持自书遗嘱至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是不被认可的,需要完成后续公证继承程序后才能办理房屋过户。
自书遗嘱本身就有法律效力,没必要再录像,来提高其合法性。如果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必须满足条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