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享受优先权。
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已经立案进行了执行后的债权才享有优先权,而没有立案执行的抵押债权只能在清偿剩余资产时按照普通债权处理,不能享受优先权。
抵押债权是指债务人以其名下财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一种方式。
在债务人违约或无力支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担保物,以弥补自身的损失。
但是,抵押债权只是一种担保方式,债权本身的优先性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优先顺序进行处理。
1 无效。
2 因为抵押物的价值低于债务的金额,这意味着债务人无法通过抵押物来还清债务。
这种情况下,抵押品的他项权证就会失去效力,债权人无法通过其来追偿。
3 如果抵押品的价值高于债务金额,那么他项权证仍然有效。
但是,如果抵押品的价值下降,导致抵押价值小于债务金额,那么他项权证也会失去效力。
抵押公司和典当行都是提供抵押贷款服务的机构,但它们的区别在于:
抵押物种类:抵押公司通常接受不动产、车辆、股票等高价值资产作为抵押物;而典当行接受的抵押物种类更广泛,包括珠宝、艺术品、古董等。
贷款额度:由于抵押公司所接受的抵押物价值更高,因此其贷款额度也相对更高;典当行所接受的抵押物价值较低,因此其贷款额度也相对较低。
利率和期限:抵押公司的利率和期限相对较低,一般在1年以上;典当行的利率和期限相对较高,一般在1个月到3个月之间。
服务范围:抵押公司的服务范围更广,可以为企业、个人提供贷款服务;而典当行的服务范围主要是个人。
总之,抵押公司和典当行的服务对象、抵押物种类、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区别,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