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指业主按照物业管理要求支付的费用,通常包括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等。如果您是租户,则物业费是由房东负责支付的,您无需承担。
如果前房东欠缴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可能会向您追讨,但您可以向房东索要相关证明文件,确保欠费不是由您导致的。
看双方在当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就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等问题进行交割,如果买卖合同里没有相关的约定,则应当由原房主承担。
即使现房主承担了房屋交付前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仍有权向原房主追偿。
在房屋交付以前,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是原房主,所以也是物业服务的实际受益人,根据民法的公序良俗基本原则,房屋交付以前的物业费由原房主承担。
在房屋买卖的实践中,一般买卖双方会一起到物业部门核对物业费缴费情况,并出具书面的确认书,防止以后发生纠纷。
如果没做好交割工作,出现纠纷,现房东代为清偿了房屋交付前欠缴的物业费的,仍有权向原房东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