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并从事助理级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3.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4.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