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单位需要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社保费用的协议,确认代扣代缴的时间、金额等具体信息。
2. 提交缴费单据:每月社保费用核算完毕后,单位需要向银行提交缴费单据,包括社保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等信息。
3. 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的余额:为确保自动扣款成功,单位需要确保银行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用于支付社保费用。
4. 核对缴费记录:自动扣款成功后,单位需要及时核对缴费记录,确保缴费金额准确无误。
5. 保存缴费凭证:缴费成功后,单位需要保存缴费凭证,以便日后查验。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应当按照欠缴金额加收滞纳金。具体规定如下:
欠缴一个月内的,每日按欠缴金额的百分之二(即年利率约为24%)加收滞纳金。
欠缴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每日按欠缴金额的百分之三(即年利率约为36%)加收滞纳金。
欠缴三个月及以上的,每日按欠缴金额的百分之四(即年利率约为48%)加收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每月滞纳金的上限为欠缴金额的50%。同时,欠缴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补齐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滞纳金,并在被要求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否则,还将面临更高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