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可以申请取消共同住房的贷款,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该房屋由夫妻双方一起购买或者贷款购买;
取消贷款的一方已经依法分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离婚后一方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取消贷款的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取消贷款后,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仍由原贷款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贷款的偿还责任和方式。
1 可以取消贷款。
2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取消该贷款。
3 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文件,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
但需要注意,如果另一方已经还清了该贷款,则无法取消。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处理方式如下:
1. 一方退房
离婚时若一方退房,那么另一方可以继续按照原来的贷款还款计划继续偿还贷款。
2. 共同协议
离婚时,若双方对房产贷款有协议,可以根据协议处理房产和贷款。如果双方没有协议,房贷款的处理需要诉讼解决。
3. 改变房屋份额
离婚后,一方想取消房屋公积金贷款,可以考虑申请将房屋的份额调整为另一方更高,从而让另一方接手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