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可以,这种行为严重有违职业道德,对律师这个职业起码的要求应当是个理性人,而不是感性人。况且这种行为也是直接违法的。
律师法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同时,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还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个人认为,以下学校毕业的学生比较好:
一是中国政法大学。
二是北京大学法律系。
三是西北政法大学。
四是浙江大学法律系。
律师在法庭上没有证据,仅靠嘴巴说话是没有用的。
因为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无根无据的言论在法庭上是没有用的,随意捏造事实,还要负法律责任。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也属于证据,即嘴巴说出的证据。如果该证据真实、合法、有关联,符合案件事实和逻辑,法庭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