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对收养孩子作出了新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收养孩子新规一般是:没有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而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无法查到、也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以上条款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迟到扣钱的新规定确实存在,但并非所有迟到都能扣钱。该规定规定,如果合同约定了迟到扣钱的条件,迟到方应按约定支付迟到款项。而如果合同未约定,迟到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迟延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等。这一规定将有力地保护各类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新规的出台就意味着,无论业主是否居住在小区,都应该足额缴纳物业费,空置房业主必须缴纳物业费。
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