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的缴费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缴费方式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纳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缴费工资是指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确定的缴费工资,不随工资变化而调整。
这种缴费方式有利于实现职业年金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公平性体现在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不是单方面由财政或个人负担;可持续性体现在缴费金额与工资总额和个人工资挂钩,能够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而增加,从而增加职业年金的收入来源。
1. 补充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可以为职工的退休生活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对于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不足的情况下提供一定的补充。
2. 激励员工留任:通过为员工提供一定的退休保障,能够增加员工的就业安全感,提高员工留任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和发展能力。
3. 增强员工归属感:职业年金旨在为员工提供终身的保障,能够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4. 帮助企业招聘和吸引人才: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企业的吸引力,对企业在招聘和留用优秀人才方面有一定的吸引力。
职业年金补发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员都享受的。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旨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具体来说,职业年金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其中主要是指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及其编制内的职工。
因此,职业年金补发只针对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职业的退休人员无法享受。此外,职业年金的补发金额也与个人在职期间的缴费情况、工作年限等因素有关,需要进行相应的计算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