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附加分五部分构成,即: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学科专业素质分(*60%)+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10%)+附加分。
两个不同的概念
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通过学分可以评判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知识的广度,学生获得的学分越多,说明学生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
综测分主要和学生的平时表现息息相关,一般指的是学生在学校的综合能力,通过对比学生之间的学分值,就可以准确的了解到学生在大学期间对知识掌握的程度
100分,计算方法: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学科专业素质分(*60%)+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10%)+附加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