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黄金首饰兑换方式:
1. 凡在中国黄金旗舰店、各直营店、授权加盟商处购买的中国黄金产品,收取工费10元每克;
2. 非上述各店购买的中国黄金产品,收取工费15元每克;
3. 非中国黄金产品:新购买的黄金首饰须超过旧金总重量的百分之二十,按当日首饰金价的百分之三收取损耗费、百分之八收取工费;
4. 非中国黄金产品:新购买的黄金首饰须超过旧金总重量的百分之三十,按当日首饰金价的百分之三收取损耗费、百分之十收取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