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介绍如下:
1.司法考试改革并没有取消司法考试,而是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做好司法考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
要继续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六个一律”要求:即凡是私带违禁物品给罪犯戒毒人员的,一经查实,是干警的一律开除,是工人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是外协人员的一律废止外协合同,此类案件一律上报省局并向驻地检察机关通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附有管理、检查、督察责任的人员隐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责任。
司法考试教材,俗称的“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司法考试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
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考官方教材。
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考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
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
“三大本”内容多,篇幅长,2300页,338万多字,因此有人戏称之为“三块儿板儿砖”,不过是司法考试复习必备书籍。
2012年大纲编写人员与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进行了重新调整,并保持人员一致;内容上根据法学理论的更新及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对相关考核知识点及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了适当增删,增加了有关重要、疑难知识点的案例阐释和部分助考性提示,并将新增或调整较大部分内容在目录中加以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