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参加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患有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内的慢性病的给予慢性病补助。慢性病补助按认定病种年度费用限额确定,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
根据《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西安市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龄规定如下:
1. 60岁(含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用,但需要继续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账户部分的费用。
2. 劳动能力丧失、失业、离休等特殊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费用,但仍需要缴纳基本账户部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