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季节的谚语如下:初一如下雨,初二则会放晴,初三若下雨则会落到十五,难估计。
春争日,夏争时,一年大事不宜迟。
立春雨水到,早起晚睡觉。
一场春风对一场秋雨。
行下春风望夏雨。
春寒夏闷多雨,秋冷冬干多风。
春寒雨飕飕,夏寒雨断流。
春寒有雨夏寒晴。
立春雪水化一丈,打得麦子无处放。
立春热过劲,转冷雪纷纷。
1.寒气逼人:指十分寒冷或指阴森可怕。
2.天高气爽:形容秋天天空高远明朗、气候凉爽宜人。
3.千里冰封:形容冰天雪地,一眼望去,一片白茫茫的。
4.赤日炎炎:烈日当头,形容太阳相当炎热。
5.春暖花开:春天气候温暖,百花盛开,景色优美,比喻游览,观赏的大好时机。
6.春光明媚:形容美好,可爱,形容春天的景物鲜明可爱。
7.草长莺飞:形容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景象。
8.风和日丽:微风和畅,阳光明丽。
孤儿的认证问题: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市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经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
一、办理《孤儿证》,需提交下列证件:
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若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
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三、持证孤儿年满十八周岁或被依法收养后,由所在区民政局负责收回《孤儿证》,并上交市民政局。
四、办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凡持有《孤儿证》的孤儿,均可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并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