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已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会被改判。再审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在法院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提出合理理由时,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在再审程序中,法院会重新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判决一定会被改判。
法院在再审程序中,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新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可能会进行改判;如果法院认为原判决并无不当,则可能会维持原判决。因此,再审已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并不直接等同于改判。
需要注意的是,再审程序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程序,其具体流程和结果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诉求、法院的判断等。因此,对于再审案件的具体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再审和复议都是司法机关对于上级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的程序,但二者有一定的区别。
再审是指当事人不服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申请变更、撤销或确认该行政行为的一种诉讼程序。再审程序一般由原被告、上级机关和裁判人员组成,主要目的是检查下级机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对案件作出决定。通常情况下,再审适用于有法律依据支持并且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更改或撤销原始决策的情况。
而复议则是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异议行政行为提交给原权力机关或其上一级机关请求负责人/部门/本身重新审查、调查该异议行政行为并对其做出新的处理结果的一种诉求方式。复议通常需要当事人提供必要资料和证据,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处理。复议适用于当事人与下级机关之间存在问题且需要寻求纠正时使用。
总体而言,再审和复议都是司法救济制度中重要的程序,它们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确保公正行政。不同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需要有不同的适用,当事人在进行申请时需谨慎考虑选择哪种程序,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
再审已经立案,意味着原先的判决并不是最终结果,案件将会重新审理。法院将依据重新开庭审理的程序、法律规定和证据,作出新的判决。
在再审期间,被告人仍将被限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限制措施中,如果法院发现原判有重大事实或法律错误,可推翻原先判决,重新裁定被告人的刑罚和赔偿金额。一旦重新审理结束,新的判决即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