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2023新标准,1、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根据绵阳市医保局下发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的生育费用外,将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孩子的报销政策。该政策适用于所有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不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也不分年龄大小。
因此,绵阳的居民医保可以用于报销生育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包括所有的生育费用,如住院分娩、产前检查等。具体报销标准和范围需要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医院,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一、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三、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