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编制外人员是指在国家机构和事业单位中,将不符合编制和职务要求的人员进行清理的工作。
主要清理编制外人员的单位有:
1. 政府机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县乡政府、派出机构等。
2. 公共机构:公安、法院、、监狱、军队、税务、海关等。
3. 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等。
4. 医院和卫生机构:各类医院、卫生院、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机构等。
6. 经济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
7. 其他机构:社会组织、慈善机构、文娱体育组织等。
编制外人员指的是超过组织编制数的人员,他们没有合法的社保和福利保障。
针对此问题,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都在积极清理编制外人员,以实现组织编制精简,减少冗员,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解决编制外人员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其中,政府部门主要是通过抽调编制外人员进入政府编制,同时对编制外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国有企业则主要通过自愿离职和提前退休等方式解决编制外人员问题。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为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精简组织编制,提高工作效率,也为编制外人员提供了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清理编制外人员的主要单位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政府机关方面,清理编制外人员是指清理当地政府机构中未经正式录用、以非正式方式加入工作岗位并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不在机构编制内,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也不享受与之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事业单位方面,清理编制外人员则是指清理医院、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和体育事业单位等领域中的非编制在编职工。这些人员虽然已经加入了工作单位,但是从事的岗位不在编制范围之内,因此不能像在编人员一样享受相关的待遇和福利。
在企业方面,清理编制外人员一般指清理企业中非正式编制的劳动者,这些人员大多数是临时工、合同工、外包人员等,不在企业正式编制内,也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要低于正式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