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
不予退还的,需要说明理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
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
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因为投标保函而发生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是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多交。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过程中,投标人可以自由决定缴纳的金额,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也是允许的。多交保证金不会对投标人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反而可以增加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的竞争力和信誉度,同时也可以提高投标人的中标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