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年过两次年的习俗源于明代中期的倭乱。
明朝嘉靖年间,日本海盗、走私商和倭寇频繁侵扰中国沿海地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灾难。在这场大倭乱中,莆田是受害最深的地区之一。据《明史·倭寇传》记载,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倭寇分三路进攻兴化府(今莆田市),其中一路直奔府城(今莆田城)。城内守军不足千人,不敌倭寇数万之众,城破之后,倭寇放火杀戮,城内百姓几乎全被屠杀殆尽,只有少数逃亡者幸存。
这场浩劫给莆田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和痛苦。为了纪念那些在这场浩劫中遇难的人们,莆田人民决定每年在正月初二再过一次年,称为“探亡日”。在这一天,人们不走亲访友,不拜年,而是在家中祭奠亡魂,缅怀那些逝去的亲人。大年初四,莆田人民再过一次年,庆祝新年的到来,祈求新的一年平安吉祥。这种一年过两次年的习俗一直沿袭至今。
莆田市有关部门对于车辆违停实行严格管理,对于违规情况,会对车辆进行拖车处理。车主可以前往拖车扣车地点进行取车并支付拖车费用和罚款,也可以通过支付电子罚款的方式进行缴纳。如果车主拒绝接受处罚或者未能及时处理,将有可能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因此,为了避免违规行为,车主需要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合适的停车位置,确保交通秩序和自身安全。
莆田作为中国福建省的一个城市,其过年期间的炸货(即炸制食品)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以下是一些莆田人在春节期间常会制作的炸货:
1. 芋头丸:用芋头泥混合猪肉馅做成的丸子,外皮炸至金黄酥脆。
2. 炸五香:包括豆腐、猪肉、蛋等制成的五香卷,切片后油炸食用。
3. 炸春卷:包裹着蔬菜、肉类等馅料的春卷皮,炸至金黄酥脆。
4. 炸肉丸:猪肉馅制成的肉丸,外表裹上一层面糊后油炸。
5. 炸鱼丸:用鱼肉打成的鱼浆制成的丸子,油炸后外酥里嫩。
6. 炸虾饼:用虾肉和淀粉制成的饼状食品,油炸至金黄。
7. 炸豆腐:将豆腐切块后油炸,外皮酥脆。
8. 炸年糕:将年糕切片后油炸,是春节期间的传统食品。
这些炸制食品不仅在春节期间享用,也常作为走亲访友时的礼物,寓意着吉祥和丰收。莆田的炸货体现了闽南地区对食物烹饪的精细和对节日气氛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