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没有名义上的丞相。
东汉改革了西汉的政治制度,朝廷扩大三公的权力,取消了丞相的设置,如大将军分割了丞相的军事权,大司徒分割了行政权,大司马分割了财政权。
东汉三公分权制度的崩溃首先是由董卓引发的,他首先设立了相国一职,已经是上的丞相了,后来曹操也是效法董卓,恢复丞相制度,总揽朝政大权。
丞相:中国古代官名,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
应是以亭(秦汉时的基层行政单位)的名称来命名,其上有乡侯,县侯,县侯才是以县名来命名。
秦汉以二十等爵赏有功者,其最高级叫彻侯。
后因避汉武帝讳,改为通侯。
后又改列侯。
列侯中食禄于亭者称为亭侯。
亭是秦汉时的基层行政单位,"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
十亭一乡。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乡侯亭侯一般封五六百户,是列侯中较少者。